原形容法律条文尽善尽美,后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
科:旧指法律条文;律:规章,法则。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释义】
基本:科、律:法律条文。
古义:原指尽善尽美的法律条文。
今义:后指不可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规则或道德、行为规范。
【出处】清·李绿园《歧路灯》:“三表嫂是聪明人;她把她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看成圣贤的金科玉律。”
金科玉律造句
1、把一个人奉为神明,把他的话当作金科玉律,这不是唯物主义的态度。
2、而在体育领域,这却不是金科玉律。
3、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要有凭有据才能作准。为人处世,这是头一条金科玉律。
4、真正的教师必是读书爱好者:这是我校集体生活的一条金科玉律,而且已成为传统。
5、买涨不买跌,是楼市的金科玉律之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汉语-金科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