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购房政策

如题所述


根据济南市商品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济南购买商品住房须符合以下规定:
1、济南本地户籍:限购二套住宅。
2、非济南户籍:限购一套住宅,同时需提供在济南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证明;外地户口全日制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且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3、济南限购区域:历下区、历城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高新区、章丘区、长清区限购。商河县、济阳县、平阴县、莱芜区、钢城区不限购。
可以看出,相对于其他城市,济南的购房政策对于外地买家限制不是很大,而且从今年6月1日开始,济南全面开放落户限制。对于非本市户籍的买家,首套新房最低只需逐月连续缴纳2年社保即可购买,高层次人才更是拥有着购房补贴。但需注意的是,商铺、别墅等不属于商品住房范畴内的房产,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济南购房贷款规定
1、商业贷款:
(1)首付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30%;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60%。
(2)贷款年限:首套房最高贷款年限30年;第二套房贷款最高年限25年。籍未达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购房者,最高贷款年限2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最高贷款年限30年。
2、公积金贷款:
(1)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济南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济南市(含县区)住房、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2)贷款额度计算:
①贷款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还款能力系数(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③借款人家庭按以上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均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10万元确定。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注: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5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3)首付比例:
①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商品房已交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②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最低为60%。
③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济南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4)贷款年限:
①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②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③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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