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是怎么鉴定的

如题所述

1、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一、伤残鉴定认定的流程如下:
(一)委托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二)受理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组织鉴定
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2、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
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四)鉴定结果
1、鉴定结果在鉴定后的7日内作出,并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单位、被鉴定人本人领。
2、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等级评定具体如下:
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评定时机
(1)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2)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4、评定人权利
(1)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3)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4)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5、评定人义务
(1)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2)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3)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4)保守案件秘密;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6)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6、评定书
(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2)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五)重新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省劳鉴委提出重新鉴定。省劳鉴委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伤残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鉴定人需要填写社会保障部和人力资源统一印刷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需要准备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是能证明被鉴定人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其他证据;
3、被鉴定人需要出具在医院的就医诊断证明证书;
4、被鉴定人如果是因为职业病而申请的工伤鉴定,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是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如何做伤残鉴定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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