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让走还威胁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辞职老板不让走还威胁不给工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填写仲裁申请书。但必须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超过时间即无效;
2、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当做出决定后,无论同意是否,都将通知当事人。如果同意受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
4、开庭审理。当事人明确请求,并进行答辩,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事实,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由仲裁庭人员就受理案件进行双方调解;
6、如果调解不成,将根据相关案件,就当事人责任进行裁决。
综上所述,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