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在心理学中定义为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意识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人脑把世界万物分成生物和非生物两大类后,从这两大类具体事物中思维抽象出来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具体事物的存在、运动和行为表现出来的普遍性规定和本质,是每个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质和能力。
潜意识也称无意识,心理学术语,是指那些在正常情况下根本不能变为意识的东西,比如,内心深处被压抑而无从意识到的欲望。指人类心理活动中,不能认知或没有认知到的部分,是人们“已经发生但并未达到意识状态的心理活动过程”。
弗洛伊德又将潜意识分为前意识和无意识两个部分,有的又译为前意识和潜意识。
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中,无意识、前意识和意识虽是三个不同层次,但又是相互联系的系统结构。弗洛伊德将这种结构作了一个比喻:无意识系统是一个门厅,各种心理冲动象许多个体,相互拥挤在一起。与门厅相连的第二个房间象一个接待室,意识就停留于此。门厅和接待室之间的门口有一个守卫,他检查着各种心理冲动,对于那些不赞同的冲动,他就不允许它们进入接待室。被允许进入了接待室的冲动,就进入了前意识的系统,一旦它们引起意识的注意,就成为意识。他将潜意识分为两种:“一种是潜伏的但能成为有意识的”潜意识——前意识,“另一种是被压抑的但不能用通常的方法使之成为有意识的”潜意识——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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