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建筑施工项目于2013年12月完工并付款,施工方至今没开回建筑业营业税发票,现地税局要求企业代扣代缴并缴滞纳金和罚款请问滞纳金我罚款怎样计算,我公司是否必须代扣代缴,和地税局应有无合同?
我单位没有取得发票支付了工程款,2013年至今已八个多月是要接受罚款和滞纳金吗,相关罚款是多少?
追答没有发票支付了工程款,那是预付工程款,但还没有结算工程款,在结算工程款时,贵公司应当督促施工方到施工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 开发 票,申报缴纳税款。施工方出具的发票如果不是施工地的发票,贵公司应当拒付。至于施工方的罚款、滞纳金也是施工单位向主管地税机关缴纳,贵公司没有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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