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近亲,基因结合,强强结合,会使孩子更加聪明强壮,强弱结合,就是中性了,弱弱结合,孩子瘦弱残疾愚笨就会被大自然无情的淘汰——这在理论上是说得通的,,而且这个基本原理中学生物就学到了。问题是怎么实行呢?1. 婴儿出生后发现残疾了,把它杀掉吗?这是违法的,除非不被人发现。2. 婴儿没出生,检查出有残疾,把它流掉吗?有一些地方还是违法的。不少地方也会受到伦理道德的批评。而且现在的技术应该还未能检出所有残疾。3. 第一胎不行(弱弱残疾),第二胎,不行再第三胎、第四胎……首先对产妇生理负担太大。而且如果残疾的婴儿无法“处理”掉的话,经济上也是很大负担。如果技术够成熟,能通过检测基因就能检出将来可能的残疾(问题正正就在这还做不到),其实就可以利用试管婴儿技术,人为制造受精卵(反正卵细胞一个月能产出一个,精子更加是要多少有多少),发现残疾的就处理掉,最终满意了就移植回母体产出孩子。当然因为涉及到“处理掉受精卵”的问题又要过伦理道德的一关。而且,人是由多样性的,比如一个受精卵同时有AA和BB, AA是残疾基因,BB是天才基因,那么怎么办?处理掉还是生出来?当然,如果转基因技术过关,就根本不用那么麻烦,出现残疾改掉就行(比如把显性换成隐性),反正就是改掉蛋白质而已。当然,这又得过伦理道德一关,因为有人认为这做是侵犯了神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