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份开庭的,到今年三月低了,还没拿到判决书,请问法院下判决书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如题所述

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第一种情况,刑事案件,因为没有当庭宣判,是定期宣告,只要在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
  1,一审公诉的,1个月,最迟1个半月,案情复杂的,可再延长一个月。
  2,一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羁押,6个月审结,特殊情况再延长3个月。
  3,简易程序审理的,20天。
  4,二审期限同一审,但如果有有发回重审时间就会变得很长,如果加上延长期限,重审后又上诉,最长时限可以达到10个月。这10个月是理论上的10个月,只指法院受理起诉后开始的期限。
  另外,根据高法解释,定期宣告判决的,会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所以,什么时候接到这通知了,就表示要宣判了。

第二种情况,民事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从受理到下判决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经院长批准还可以延长6个月
但是,。如果法院有延长审理期限的理由,还能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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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0
1、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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