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离职

我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在公司两年,离职前30天申请,30天之后不让离职,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8-29

  用人单位没有批准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劳动者还想辞职咋个办?

  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24、28条的规定依法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书,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你的辞职申请是正确的。

  第24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当劳动者遇到以上这种情况,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辞职,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重新书写辞职通知书,然后赶紧递交给用人单位就行。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4-08-27
只要你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了,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已经解除了,你也可以离开工作岗位另行寻找其他工作。
第3个回答  2014-08-27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拒绝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改补偿的补偿,改赔偿的赔偿。协商解决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合同两份,一份也没有给我!这种没有给我合同是不是我就不能劳动重裁啊

追答

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
依然可以仲裁。注意收集其他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等等能证明你工作事实的一切证据。

第4个回答  2014-08-27
只要提前30天书面对单位进行通知,可以离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