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批准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劳动者还想辞职咋个办?
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24、28条的规定依法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书,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你的辞职申请是正确的。
第24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当劳动者遇到以上这种情况,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辞职,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重新书写辞职通知书,然后赶紧递交给用人单位就行。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两份,一份也没有给我!这种没有给我合同是不是我就不能劳动重裁啊
追答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
依然可以仲裁。注意收集其他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等等能证明你工作事实的一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