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阶段学校以及老师强制叫家长出钱给孩子报学校放学后的晚托服务。晚托原本的意义是方便双职工家庭,孩子放学太早3点多大人还没下班,家长就出钱在学校报晚托让学校暂时看管下孩子而已。而现在老师和学校却是强制性的叫家长报。家长若不报,老师就会在晚托时间里考试,讲评作业,讲评重要知识点,上新课。然后没报晚托的孩子就错过了学不到晚托所讲的内容。学校收了这晚托费用,老师又在晚托时间里做着正课堂上做的事情,我想问下这个属不属于老师有偿补课?可以向有关部门告吗??
那肯定犯法呀,凡事没有经过学校或者教育局批准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当地教育局进行举报。
~(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加强教师管理,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补课的错误做法。要倡导尊师重教,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那这个属于有偿补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