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公安局的出现了一则警方通报,文章里出现了“自古奸情出人命”、“张某先的做法展现了自己的男子汉气概”、“张某先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值得同情”等语句,从而引发网络舆论的热议。
警方作为严谨的执法单位,警方通报作为警务对社会公开的窗口,必须措辞严谨,而从梅河口警方通报里我们可以看到字里行间明显透露着对于罪犯张某先的赞许及同情,显然警方通报措辞有待商榷,那么是什么样的案子能让警方发出如此感言?自古奸情出人命是不是真有其事呢?
一,潜入前妻家将前妻及同居男友先后勒死抛尸梅河口这起命案,一名男子张某先,在离婚三个月之后,潜入前妻家里将前妻王某杀死并且抛尸水井,既然已经离婚,之后生活互不想干,那么又有什么深仇大恨让张某先在离婚后还去追杀呢?
现代版奸情出人命案例:据了解,张某先与前妻王某婚后感情还算不错,两人共同孕育了两个女儿,而且也买了住房收入稳定,按理,两人应该相伴到老共同把女儿抚养长大。不过幸福日子并没有维持很久,前妻王某向张某先提出了离婚,既然妻子坚持离婚,张某先也只能同意,只是他怎么也想不通究竟哪里做错了,非要走到离婚地步。
离婚后,张某先才知道了离婚的症结所在,因为“奸情”,原来,前妻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婚内出轨了,在外面养了情人,而丈夫张某先居然一直被蒙在鼓里。
知道了原因的张某先顿时恼羞成怒,觉得自己被愚弄了,于是潜入了前妻家里,恰巧看见前妻和同居男友共处一室,暴怒之下,张某先活活掐死了睡梦中的前妻及其男友,并且抛尸下水井。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朝代,由于奸情而害及人命的案例不在少数,自古奸情出人命这句古语也是通过一系列真实的事件才会流传至今成为一句警示名言。
疑妻有奸情,酿人命大祸,古代奸情害命案例分析:
奸情害人命古来有之,清朝乾隆年间的徽州府曾经有这么一个案例:县里有张氏兄弟二人,父母双亡,哥哥叫张守禄,弟弟叫张守财。张守禄常年在外做生意,为了能照看家中的弟弟,哥哥张守禄娶了一门媳妇杨氏,这样一来,即便自己常年在外经商,家中有嫂嫂可以照护弟弟,自己也能安心。俗话说:“长嫂如母”,在家中,嫂嫂杨氏岁数比弟弟张守财大整整十岁,年龄的差距使的弟弟完全依赖与嫂嫂,可以说弟弟张守财长期与嫂嫂相依为命。随着时间的推移,弟弟张守财已经长大成人,而且长的眉清目秀。
几年以后,回到家后的哥哥张守禄,感觉到了不正常,妻子杨氏对自己形同陌路,而对弟弟却是照顾有加,心中便有了疑惑怀疑妻子与弟弟有不正当关系,一次深夜,张守禄到街上买了尖刀,酒壮怂人胆,喝了酒之后,哥哥来到了妻子的卧室听到里面传出的竞是男欢女爱声,顿时怒不可遏,推门而入,举刀便砍,将男女二人全部砍死,事实上,此案是误杀,黑暗之中,哥哥张守禄并没有看清床上的是谁,而砍死两男女,而弟弟和妻子正在妻子的娘家。
这个案例可以说明:自古以来奸情很容易出人命,无论是男子因为恼羞成怒杀妻也好,还是妻子合谋他人杀夫也好,婚内奸情即是罪恶之源。
梅河口的这起现代奸情人命案,使得办案民警在警方通报里发出感言,“自古奸情出人命”、“张某先的做法展现了自己的男子汉气概”、“张某先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值得同情”等语句。原因在于,警方认为,起初,张某先并没有做错什么,反而是前妻王某出轨在先,蒙在鼓里的张某先才愤而杀人。要知道,前妻王某的出轨行为触怒到了男人的底线,任何一个男人面对出轨还会心平气和,而今,奸情,婚内出轨屡见不鲜,因此,警方才会由此感言。
四,梅河口警方的案情通报用词不当警方通告,是警方与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窗口,应当本着严谨的态度,而不能带有个人感情因素,虽然,张某先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情不能大于法,张某先用残忍的手法杀妻抛尸,显然不值得同情,因此,警方的通报显然用词不当,好在,梅河口警方也是即是的发现了问题,从中吸取了教训,第一时间重新发布了通报文章。
综上所述,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能够修成一世夫妻以属不易,从本案看,张某先原本已经有一段美满婚姻,而且孕育有两女,作为妻子本应该安分守己,但是,错就错在,妻子王某不安于现状,婚内出轨,寻求刺激,导致了最终悲剧的发生。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