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事件流水线

如题所述

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丁功民的电话,要求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的每股利润提升至0.8元。董博随后计算出所需的利润数据,包括天津广夏所需的产量、销售量和原材料采购量。财务造假始于购入原材料,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等公司,虚构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如蛋黄粉、姜、桂皮和包装桶,并伪造相关票据,制造销售发票和银行汇款单,以此伪造交易。董博还伪造了总计5610万马克的出口报关单和5400万元的出口货款银行进账单。阎金岱被指使伪造生产记录,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原料入库单、生产记录和产品出库单,虚构了23898.60万元的出口收入。2000年,董博继续造假,这次不再虚构供应商,伪造出口合同、银行单据和付款凭证,指使职工伪造财务凭证,虚增72400万元的出口收入,最终导致虚假净利润达41764.6431万元。2001年初,董博进一步伪造销售收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3764.7619万元。为中期分红,银广夏总裁李有强以设备购买为名借款1.5亿元,后通过天津禾源公司回款,部分资金作为利润上交广夏公司。

据董博供述,造假过程中的部分财务单据和银行公章是他在电脑上制作的。银广夏的造假事件可追溯至李有强的同意、丁功民的授意、董博的实施、阎金岱的协助,以及刘加荣和徐林文两位注册会计师在明知的情况下未予揭示的不作为。这个事件揭示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财务欺诈行为,涉及高层领导的指示和多位员工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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