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如果死后房子继承爸爸,但爸爸也死了怎么办

唉,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如果死后房子继承爸爸,但爸爸也死了怎么办以后归谁?

答:根据我国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以及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所以,如果该房产登记在您爷爷的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系您爷爷去世后所遗留的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您爷爷去世时,您奶奶是否在世,该房产是否属于您爷爷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您爷爷留有遗嘱的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也就是说,如果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意思表示的,则被视为放弃遗赠。
如果您爷爷在去世后既没有留下遗嘱,又没有留下遗赠协议的,则其所留下的遗产会依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您爷爷去世后,未留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话,则您的父亲作为您爷爷的儿子可以主张依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在您父亲去世后,如果您父亲留有遗嘱,遗嘱被认定为有效的话,则遗产应按照所遗留的遗嘱进行分割继承,如果未留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话,遗产则会按照法定继承依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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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0
按照我国继承法,先按照死者有效遗书作为第一参考,若无有效遗书,就按照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若是父亲去世,父亲的伴侣在世,有兄弟姐妹的情况!遗产份额一般均等。

若是没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又无遗书,房子就完全属于儿子所有。
第2个回答  2018-09-10
其实这个你要是理解了就很简单的,因为情况会有很多种不一样的,家庭里有多少个继承人就按个头平分,你只要理解什么是继承人就行了,然后再一个个推理就行。如果没有遗书的,你又没有兄弟姐妹的那就是你的了。对了母亲也有一份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10
其实这个你要是理解了就很简单的,因为情况会有很多种不一样的,家庭里有多少个继承人就按个头平分,你只要理解什么是继承人就行了,然后再一个个推理就行。如果没有遗书的,你又没有兄弟姐妹的那就是你的了。对了母亲也有一份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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