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已经正式毕业了,到公司正式报道了嘛?如果正式报道了,三方协议已经不再具备法律效力。与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超过30天的,企业行为尚未构成违规,但你与企业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企业应该支付你在职期间的报酬,如果企业方拒付,可提请劳动仲裁,监管部门会勒令企业提供证据证明你期间在职(如考勤记录等),继而拿回属于你的报酬。
PS:但事实上实习期,20天的工资能有多少,费的劲都不值。再说,企业签约应届毕业生是支付了很多的成本的(如宣讲、交通、食宿、场地费等等),你入职后同样会有培训,会产生培训费用支出,总之你的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还是较大的,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还真就不是单单就你那几百块钱的工资了。所以,工作不易,且找且珍惜。天下没有那么多“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马云也是从跑业务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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