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载实验载荷:吊具取额外起重量的1.25倍(起重电磁铁为最大吸力)。 吊讨取单肢、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2倍。详细的实验办法:实验载荷应逐渐加上去,起升至离地上100~200mm高处,悬空时刻不得少于10分钟。卸载后进行目测查看。实验如此重复三次后,若构造未呈现裂纹、永久变形、衔接处未呈现异常松动或损坏,即以为静载实验合格。
2. 动载实验载荷:吊具取额外起重量的1.1倍(起重电磁铁取额外起重量)。吊讨取单肢、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1.25倍。详细实验办法:实验时,有必要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该吊索具正常工作范围内,按实际工作循环接连工作1小时,若各项目标、各限位开关及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准确,构造部件无损坏,各项参数到达技术性能目标要求,即以为动载实验合格。
吊钩的检验:凡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吊钩,以1.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吊钩,检验载荷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表2的规定试验;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在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和变形的情况下,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25%;吊钩应能支持住2倍的检验载荷而不脱落;吊钩应具有制造单位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链条索具要经过精确的选择,以便适合于所运载货物的种类、长度、紧固方法,且不会发生滑动,错误选择可能导致链条断裂的发生!起重链条索具不适合表面平坦或光滑的被吊物或温度在-40℃到+400℃范围之外的环境(超过+200℃额定载荷会降低)。起重链条绝不允许起吊超过其额定载荷的物体!链条索具的首次使用在第一次应用所选起重链之前,其标志和尺寸都要进行核查。不得使用带有缺陷或标志缺失的链条索具!
高强度链条索具(80级)上带有红色的八角形的铭牌。超强型链条索具(100级)吊链,有一种特殊的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