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怎么办

如题所述

需要买卖合同、缴款凭证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2、权属登记: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个工作日;
3、领证:旧证书仍然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不会强制换新证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唯一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

房产继承的一般流程如下:
1、继承人表示继承房产的,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
2、继承人缴纳所得税等税费;
3、携带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产权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
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
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财产。
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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