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个什么机构

如题所述

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在过去两年里,通过整合“七站八所”的执法职能重新成立的机构。该单位的性质属于公益一类,尽管从事的是执法工作,但本质上仍然属于公共服务范畴。该机构主要负责执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执法任务,如国土、规划、水利、畜牧、交通、环保、林业、农业、安全生产和市政设施等。此外,它还协助乡镇政府进行拆迁和联合执法等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的成立是近年来自上而下推行的执法改革的一部分,旨在将执法职能下放到基层,整合资源,建立高效的执法队伍,以提升执法效率,解决乡镇街道在执法中权责不对等的问题。这一改革措施有助于解决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的难题。
在机构成立后,原属乡镇街道的各站所执法职能被统一整合到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也根据职能进行分流安置,确保“三不”原则:不改变编制性质,不改变岗位职能,不影响工资待遇。
从改革的效果来看,大多数地方将乡镇街道执法大队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为副科级事业机构,打破了以往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没有副科级单位的历史,为乡镇街道事业编人员提供了更大的晋升空间。尽管乡镇街道执法大队目前主要是事业编,而非公务员,但其工资待遇根据当地事业单位标准发放,总体而言,其福利待遇与公务员相差无几。由于拥有执法权,执法队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
今年3月13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了新的参公事业单位审批管理办法,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参公机构审批登记。部分因机构改革而转变为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可能不再被视为参公管理单位,而一些承担执法职责但未参公的事业机构可能会被登记为参公机构,从而合法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至于乡镇执法大队是否会在未来被审批为参公机构,尚需进一步明确。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并强调实施处罚时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同时,该法律也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