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坚决不退还预定金,求懂相关法律的人支援一下

我是一个月前去的某酒店预订的考研房,但是最近发现不在那个学校校区考试了,所以要退订,现在距离2014年1月4号还有一个多月呢,我如果退的话,应该也不会影响它的再预售,是吧?
当时定的酒店房间是价格488的,收了我200元的预定金(我个人认为预定金收的很多),在收款单上那个前台写上了歪歪扭扭的“不退押金”,但是当时实在是因为别的家没有酒店房间了,才接受了这个霸王条款,我也有同学在某个连锁酒店定的房间,她去退,人家就收了手续费,就把剩下的钱退了,那为什么我的就不能?我现在相当气愤,是学生,又不是有钱人,所以很在乎这个,够我吃10天的饭了,想着能争取要回来就努力把钱要回来。
有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能给我支个招的,欢迎给我解答一下,谢谢各位了啊,悬赏不够的话,再加啊!!
刚刚看到了,酒店写的是“订金不退”!!!!是这个订

    如果是预付款,或者是“订金”,酒店是可以退回的。

    如果是“定金”就不能退回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因为定金带有惩罚性;

    你还是先把所收的款项搞清楚,到底是写的什么字,这个是处理问题的关键,你必须要明确;

    如果确实是预付款或者订金,如果不退款,你可以先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订金。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此即为"定金罚则"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扩展资料:

定金类型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金罚则》

百度百科:《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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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7
楼主你好 我是做酒店行业的 这方面按我的观点来为您解答一下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所以,您要首先搞清楚,当时您付的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订金,那么酒店方面不退,是合理的,因为您订的房间是要为您做保留,不能再卖给别人的,您可能无法要回这个钱。至于您说的是否影响再预售,要看该酒店的订房情况,并不存在“应该”的说法。 如果您付的是定金,则应该可以要回这个钱。

举两个例子吧。
您于11月25日预定A市某酒店301房间,11月30日入住,预付订金100元,那么该酒店将为您保留该房间至退房时间,即12月1日中午12点,在此之前您都没有入住,那么这个订金将不能退返给您;
您于11月25日预定A市某酒店301房间,11月30日入住,预付定金100元,那么该酒店将为您保留该房间至一个合理时间,一般为11月30日下午18点,在此之前您都没有入住,那么这个定金可以退返给您。
现在您明白了吗,如果还有不懂可以追问。追问

是 订字

追答

您好,如果是订金的话,那这笔钱是无法退还给您的,因为如果是订金,酒店方面应该为您将您预定的房间保留至了第二天的退房时间,也就是说相当于卖出去了,所以这笔钱是要您来承担的。如果您还有疑问,只能通过酒店是否保留至第二天退房时间为切入点了。就是如果酒店并没有为您保留至第二天退房时间便卖给了别人,那您完全可以追要订金。

所以下次您订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哦,顺便提示您一下,如果您不是非常非常急需确定用房,一般不需要上门交订金来预定保留房,直接打电话预订就可以了,定金应该是不需要的,您只需要说清到达时间即可,酒店一般会为您保留几个小时的。。

第2个回答  2013-11-27

    如果是预付款,或者是“订金”,酒店是可以退回的。

    如果是“定金”就不能退回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因为定金带有惩罚性;

    你还是先把所收的款项搞清楚,到底是写的什么字,这个是处理问题的关键,你必须要明确;

    如果确实是预付款或者订金,如果不退款,你可以先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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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11-27
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投诉,钱必须退给你。追问

考试呢,哪里有时间去追究到底呢?希望能有一个温和的解决办法

追答

没有时间的话,你可以通过网上投诉,也可以通过电话12315进行投诉。

第4个回答  2013-11-27
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投诉,反正他不给你,或者去电视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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