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境外企业) 如何缴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0-22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当一个人在缔约国一方代表缔约国另一方的企业进行活动,有权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力代表该企业签订合同,除适用于第六款的独立代理人以外,这个人为该企业进行的任何活动,应认为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在中国构成常设机构。根据《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第十一条利息第五款规定,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一方居民,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另一方,通过设在该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不适用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第七条的规定。即适用营业利润的规定,应按25%的适用税率按营业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常设机构申报缴纳。税务机关在有证据证明,该常设机构未履行纳税义务、未登记、未申报情形下,也可指定支付利息方代扣代缴税款。
其次,如果美国银行香港分行不派人来中国内地负责此项工作,则在中国内地不构成常设机构。境外公司在中国内地取得利息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美国银行香港分行被认定为香港居民纳税人,另据《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中利息规定,这些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一方,按照该一方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即可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适用7%的优惠税率。此项税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综上所述,美国银行香港分行在中国境内银行购买中国企业债券,如果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其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按照营业利润适用25%的税率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不构成常设机构,则按照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10%或者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由利息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美国银行香港分行如果是香港居民纳税人,其在中国内地取得的利息收入适用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