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度相生律指三分损益法。三分损益法是古代中国发明制定音律时所用的生律法。根据某一标准音的管长或弦长,推算其余一系列音律的管长或弦长时,须依照一定的长度比例,三分损益法提供了一种长度比例的准则。
在有了基本音“宫”之后,经过两次“三分损一”和两次“三分益一”,“宫、商、角、 徵、羽”五个音阶就生成了。宫生 徵, 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由于是“五五相生”,乐律家们说起五个音阶来,不说“宫、商、角、 徵、羽”,而是说成“宫、 徵、商、羽、角”。
“三分损益法”的基本原理是:
以一段圆径绝对均匀的发声管为基数——宫(1);然后,将此发声管均分成三段,舍弃其中的一段保留二段,这就是“三分损一”,余下来的三分之二长度的发声管所发出的声音,就是“宫”的纯五度高音—— 徵(5)。
将徵管均分成三份,再加上一份,即徵管长度的三分之四,这就是“三分益一”,于是就产生了 徵的纯四度低音——商(2)。
商管保留三分之二,“三分损一”,于是得出商的纯五度高音——羽(6);羽管“三分益一”,即羽管的三分之四的长度,就是角管,角管发出羽的纯四度低音——角(3)。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五度相生律
五度相生律:五度相生律是把构成纯五度音程的两个阴频率规定为2:3所制定的律制。中国古代的一些弦乐器用所谓“三分损益法”来调制五度相生律,即一根弦去掉其三分之一(“三分而损一”),剩下的2/3发音频率为全长的2/3,即为原来音上方的纯五度。由此逐个推算,可以得到音阶中的各个音的音高:bC-bG-bD-bA-bE-bB-F-C-G-D-A-E-B-#F-#C-#G。由此制定出来的各个音,与平均律中各音音高不同。E-F、B-C之间虽然也是半音,但比平均律中相同的音程小;其余两音之间虽然为全音,但比平均律相应音程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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