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和失业金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一、申办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二、失业金申请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扩展资料:

一、申办社保转移材料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3、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二、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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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一,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社保转移之前,转移之后是不能领取的,不过社保转移没有时间限制,现在转可以,以后转移也可以。关于失业金领取,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失业保险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 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农村户籍的,有的地方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二,社保转移流程。
根据人社部统一规定,目前转移社保的流程是:
1,先到原就业地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现就业地参保之后,再向本地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外地的社保转入到本地来。1-3个月办结,办结后两地社保关系合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04
1、社保转移手续:1、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社保编号),在原参保的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由现在的用工单位到社保机构为您参保,办理社保账户;3、由您或现用工单位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4、其他的关系转移和账户资金转移由两地的社保机构办理;5、办理结束会通知您本人。如果要办理退保,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的社保机构办理。
2、办理失业金手续,失业人员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领取失业金。
第3个回答  2015-05-22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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