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如何申办流程

如题所述

一、助学贷款如何申办?流程

申请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我去年是在8月底到教育局办的,我是湖北的,各个省份有可能不同,你可以问问高中老师,或者电话咨询教育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助学贷款逾期了怎么申请提前还款

助学贷款逾期还款,仍然由系统自动扣款进行还款。比如说上个月月的15号之前,就应该将上月应还款金额和截止到20号的逾期罚息一并存入支付宝助学贷款账户中,到了本月20号系统会一次性扣除所有欠款与还款
因此,助学贷款逾期以后收取的罚息至少是一个月的,这期间还不允许用户提前归还
拓展资料
利息
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
在民法中息。
还款方式
(1)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贷款按日计息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三、助学贷款每个月怎么申请?

助学贷款为一年制。是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通过填写基本家庭情况及申请原因进行申请

四、怎么申请助学贷款

大学的第一年,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学生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和规模如何?

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最新政策于2004年秋季开学后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

助学贷款采取的模式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发生变动,该利率会发生怎样的变动?

在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期限年利率(%)

1年5.58

1~3年(含)5.76

3~5年(含)5.85

5年以上6.12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申请及流程篇: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B、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C、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需要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D、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E、就读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对其申请资格进行核准)

F、经所在学校初审合格推荐

助学贷款的期限和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①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1~2年开始还款、6年内必须还清。

②借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提交哪些资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书;

②村委会、乡镇级民政部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③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④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贷款申请表是否可以涂改?

关键要素不可涂改,如姓名、贷款期限、金额、签字处。

学生本人身份证丢失后怎么办?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户籍卡复印件可以代替身份证么?

申请贷款学生本人的身份证丢失,需到所在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办理身份证号码证明。

不可以,必须为身份证正本。

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一、学校应对借款人进行初审

A、应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本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贷款。

B、学校应对借款人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收到学生借款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

C、初审结束后,学校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D、公示结束后,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确认借款人在相关材料上的签字系本人签署并真实有效,在审查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上加盖公章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并按贷款人要求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与申请材料一并送交贷款人。

二、贷款人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A、对申请审批表、学生身份证件、《信息表》核对。

B、审查每个申请学生每学年借款金额是否超过6000元。

C、学校申请贷款加总金额不能超过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定的该校本年度贷款额度,且借款人数不能超过该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

D、对贷款手续及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如有差错或遗漏,应立即要求学校更正或补充

发放贷款篇:

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发放的?

A、贷款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后,贷款人应在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户,同时贷款人应按照学校提供的学习、住宿、生活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将贷款转入合作高校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学费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在借款人签署借据后,贷款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流程将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户和学费账户。

B、贷款人在发放贷款时应为每名借款人办理一张借记卡和活期存折,将借款人名单及借记及活期存折账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合作高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活期帐户。同时,贷款人应向学校及借款人明确该账户在偿还贷款时将作为还款帐户。

学籍变动篇:

借款学生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时,贷款银行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1、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退学、转学、休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学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

2、银行在接到学校机构提交的书面通知后,要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3、借款学生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借款人要主动通知贷款银行并一次性还清贷款。

什么情况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

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在校学生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经办银行: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在校学生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它影响其偿还能力的情况。

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经办银行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经办银行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在校学生违约情况告诉在校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外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国家有关部门:

1.将放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在校学生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3.在校学生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4.在校学生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5.在校学生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6.在校学生拒绝或阻挠经办银行,学校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7.在校学生在毕业时未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

还款篇: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有何规定?

A、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B、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即宽限期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即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可以只还贷款利息,不还贷款本金。但借款学生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毕业后6年内必须还清全部贷款

C、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

D、贷款人应于每月20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E、借款人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前15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F、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银行如何收回借款学生偿还的贷款?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内,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帐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学生若提前还贷款,该准备什么材料?

学生需提前15天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合同。

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银行、借款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应办理哪些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借款学生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书面通报经办银行。借款学生也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的变化情况。借款学生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按借款合同中的要求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及贷款担保的变化情况,使银行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追偿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经办银行的异地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与借款学生工作所在地的经办银行分支机构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逾期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怎么办?

A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B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C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

D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E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F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展期篇:

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展期?

可以,原则上只能办一次

借款学生如何办理展期手续?

①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贷款展期,并在毕业前30日向原就读学校递交贷款展期申请,由原学校审核通过;

②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展期后,若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③借款学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例子)

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4)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省教育厅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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