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未尽赡养义务,如何少分或不分遗产?

我婆婆于12/30出车祸身亡,对于以后将获得的赔偿金,1、继子有权继承的,对吗?他没有赡养过我婆婆,而且对老人态度恶劣,经常辱骂。请问2、如何证明未尽赡养义务?需要什么证据?3、儿媳和女婿算第一顺位继承人吗?4、如果继子最后继承到遗产,可否让他支付老人的丧葬费?谢谢!

第1个回答  2015-01-04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去世,则需要看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是什么,除了死亡赔偿金是可以作为遗产处理的,则其他的赔偿项目则需要看是否有其他近亲属的份额,比如医疗费等。至于后期的继承问题,只有继子与您的婆婆形成了法律上要求的抚养关系才可以有权继承,否则是无权继承的,另外据你所述,对方对老人态度恶劣,经常辱骂,应该是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除此之外,儿媳与女婿是无法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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