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二、组织考核(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出考核及任职定级意见):
1.述职测评,本人述职,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测评表》(参加人员为转正对象所在部门人员) ;
2.谈话(谈话对象为其所在部门人员)
3.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即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中“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栏)
4.人事部门意见(即人教股根据考核情况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拟任职务”“拟定级别”)
三、单位讨论(所在单位讨论确定是否同意转正任职):
1.不同意任职:所在单位提供详细的书面依据材料,报上一级人事部门审核,最终由区人事处审批决定;
2.同意任职:完成《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印发任职文件,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