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是什么?

南京条约是什么?

《南京条约》(英语: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或《中英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七月二十四日(8月29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英国代表璞鼎查在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完整遭到破坏,并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历史进程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主要内容
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
元应加利息5银元。中国向英国共赔偿二千一百万西班牙银元(唯一一个赔款以“银元”为单位的不平等条约)。
4.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5.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6.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7.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8.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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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2

《南京条约》:中国近代史开端的标志

第2个回答  2016-10-07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Jing)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时称江宁)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英国强占香港岛,中国的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五口通商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
《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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