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有三个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47年5月,中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又相继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截至2017年,全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扩展资料:
生育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了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为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国家有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的精神,制定了本地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但其政策明显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
分布特点:
中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少数民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