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安置房在买卖中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1、产权不一。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2、土地来源不一。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3、交易限制不一。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4、享受权利不一。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安置房屋则不能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扩展资料: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可以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可以是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参考资料:房天下-安置房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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