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大会是否有效?

1、村民代表大会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决议具不具备法律师效力?
2、2008年3月27日村民代表大会未经代表当时签字,而是于2009年8月25日补签的,这种补签在法律上讲是否成立?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扬农村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村民代表会议是完善村民委员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自治活动中行使决策权、立约权、监督权、罢免权的组织形式,通过会议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力。目的是为了保障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村务管理,促进四个文明建设。
  3、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支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4、村民代表为平均15户一名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在18周岁以上有权选举权的户主直接选举产生,村支两委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当然村民代表,共计37名代表。村民代表的任期与同届村民委员会相同,届满后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同步进行村民代表换届,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5、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村支两委形成统一意见后,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
  6、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原则是:依法办事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村民自愿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遇重大事项或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议,可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7、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8、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利。
  9、村民代表会议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一般先由村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经村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议定后,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通过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工作,回答村民代表的咨询。
  10、村民代表可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议案,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必须列入会议议程。村民委员会收到村民代表提交的议案后,应及时进行研究,并给予明确答复。
  11、村民小组内有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户主联名,可以罢免本组的村民代表,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该组的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意见,罢免村民代表须经该组有选举权的户主过半数通过。
  (二)村民代表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听取和审议村委会上年度的财务收支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审议和通过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4、审议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和公共事业等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应当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其他重大事项。
  5、讨论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镇党委备案。
  6、选举产生或罢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7、每年度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工作评议。
  8、建立村民代表联户制度,收集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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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1,村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由村民代表大会制订。没有统一规定。
2,2008年3月27日村民代表大会是不是通过了啥决议?投票?举手通过的?如果只是一个人作出的决定,而没有经村民代表表决,就是无效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26
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所以,用不着三分之二通过,只要半数以上,选举有效,而且当选。

第二,如果补签的文件没有歪曲当时的选举情况,是有效的。
第3个回答  2009-08-28
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二,你可以去百度 sou 110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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