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欠了我爸爸10W元钱不还,现在我们要起诉王某,但是怕他转移财产,决定先向法院提请财产保全。
请教:怎么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手续?费用大概在多少?
请多指教,小女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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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具体手续?是不是要我爸爸本人亲自去?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的手续证明: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
a.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b.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
c.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a.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b.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费用: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材料及程序:
写一份保全申请书,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和与被保全人发生争议的证据,如借条等,再向法院提供想保全的财产详细情况,如银行帐户、房产证号等,提供担保,到法院的立案庭,找到专门负责诉前保全的法官,把你的上述材料交给他就行了。
费用:
保全费是按照保全的金额计算的,如你保全的金额是5万元,保全费是520元,保全金额是10万元,保全费就是1020元,但最多5000元,无论保全多少钱,法院最多只收保全费5000元。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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