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走路不小心与一个78岁的老太太碰撞,导致老太太骨折,由于年龄比较大了,骨头恢复较慢,将来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程度,准备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估计伤残鉴定为八--十级,和原来相比生活以后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有人护理,请问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象这样的情况一般需要护理多长时间?法律或者是医院对护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难道护理费一直要支付到老太太去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