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如题所述

1、一方婚后患有性病、爱滋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5、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6、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8、其他难以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形。诸如双方性格不和、志趣不投,难以继续共同生活等。若是夫妻双方能够采取协商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那么不管感情是否破裂,都可以获得获得离婚证。若是无法采取拟定、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而是选择向法院起诉的,就必须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且无调和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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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一、常见感情破裂情形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提出离婚,经查证属实,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如配偶一方长期地对子女或者老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子女、老人等,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以夫妻分居达一定期间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离婚立法的共同之处。

我国《婚姻法》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

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如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

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如有间断,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计算两面二年的时间。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主要是考虑到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说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条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将未能列举的具体情形包含在其中。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感情破裂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通常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就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所以,感情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第2个回答  2022-01-19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0、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1、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2、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
13、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
第3个回答  2022-01-19
对于感情破裂,个人认为这种破裂只论情感,也就是说夫妻吵架说话太难听导致的撕破脸皮,两人冷战不在此列!
每对夫妻性情不同注定了相处模式不同,有的两人能冷冰冰的过完一辈子,可实际上感情早就破裂。
感情破裂的表现一:两人不再沟通,听不进对方的话,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只是反复的指责对方无法沟通。
表现二:除了言语的沟通,肢体的沟通也因为强烈的厌恶和排拒感而消失,有的甚至分房而居,老人们说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合,当这种方法也失效时,两人的矛盾可以说无法调解了!
表现三:男方或者女方有出轨的倾向或事实,从这方面来说,可能是无法抗拒诱惑,也可能是寻找平淡生活的刺激,这些原因就无法细说,但一旦有了事实,就即将面临感情破裂的结局,因为这是谁也无法接受的背叛!
感情是否破裂从语言沟通和肢体沟通就能完全的体现出来了。最明显的征兆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没话说,不在一起时不想念,失去了和彼此分享的欲望,感情太过于平淡。

比如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玩游戏,就是刷手机,双方之间没什么话可说;或者是你跟他说的他不理解你,他跟你说的你不认同他,你们的交流完全不在一个频率上;或者是你们交流的都是关于孩子的、家里的、双方父母的事情,没有关于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情;又或是你们不在一起时不想念对方,不及时回复对方的消息,甚至是不怎么和对方联系。出现了这些情况的话,很可能你们的感情就已经存在问题了,有破裂的可能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1-19
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两个人实际分居已经一年以上,双方零交流,矛盾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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