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医生乱开、故意多开检查怎么办?

我在本市的一家三乙公立医院看诊,我的症状是“不自主运动”,详细来说是在高度紧张、兴奋时会有眉毛和耳朵向上抽动的情况。

昨天挂了一个神经内科

专家号,那位医师开具了非常多的检查项目(农保报销后1k左右)(如下图)。检查结果于今日一一出来。那位医师直接说去此医院“美容科”科室注射肉毒素治疗(还提供了名片)。而其他医师共同表示需要进一步检查。怀疑为面肌抽搐症/局部癫痫。

恳请各位帮忙看看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否有必要开如下检查和医生是否存在乱开检查收提成的情况,谢谢!

可直接向医院领导举报,也可拨打卫生部服务热线举报。《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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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2
医生的责任主要看误诊给患者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2个回答  2021-07-22
没有乱开检查,你这个要查明病因,肉毒素是治疗肌肉神经功能亢进的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肌肉痉挛、角弓反张、脑瘫、斜视等。追问

那么我本人不太理解为什么需要开甲功和大生化,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追答

查甲状腺功能是为了排查甲亢,甲亢会使神经肌肉兴奋性增高,引起局部或全身抽动!电解质、体内的酶异常也会引起抽动!你抽动的病因找到了吗?

你好 刚刚的答复看到了吗 我这边网络有异常

追问

哦看到了,谢谢
这边先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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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7-22
为什么医生总是开很多检查,甚至是很多您觉得和自己病都无关的检查,这是对您的负责。每一位医生都是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他们对于疾病的认识和判断是普通人远远不能比的。大家也不要一生病就上网去查,有些病在医院我们都会有诊断不清的情况,网上的一些“说法”有时候真的会耽误病情
第4个回答  2021-07-22
很多医生为了赚钱为目的呃帮病人开多药,嗯,开多的曾经。嗯,到北大医院成本更高,所以最好建议从小医院看起,真的看不好再去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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