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史的人在工作期间因病死亡算工伤吗?

死者生前有心脏病史,在单位从事生产劳动时突然感觉不舒服,告知工友,并向工头(此人不是老板)请病假(只是口头批准,没有病假条)。晚上病情加重,由家人送入医院抢救,死亡,证实是心肌梗塞所致(有死亡诊断书)。从单位请假回来到医院死亡前后没有超过24小时。
我查了工伤定义,觉得符合工伤标准,我的想法对吗?
单位没有办理过工伤保险,估计老板会耍赖,拒绝支付赔偿金。现在该怎么办?工友要是不愿意出面作证,工头要是不承认请了病假,工伤鉴定部门可以强制他们作证吗?
现在该怎么办呢?

从您讲的情况看,算工伤,符合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范围.
关于证明发病与工作有关的问题,从医学角度讲,任何运动都可能导致有病史的心脏病发作.工伤死亡认定支持工伤的可能性较大.
难点关键是首先要证明当天上班了.当时就诊医院会根据病情给出诊断结果,大概发病时间可以推出来.如果当天上班,而且推断出在上班时间内发病,就可以认定.
做证是不能强迫的.找下你父亲离开单位时的证明人,或者是回家时遇到的人,也可做证,但是效力较低.可以适用法律的类推.请不请假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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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2
广东胡律师:

这个要看这个死者突发心肌梗塞是否因单位劳动造成,要去劳动局工伤认定才行,老板没有办工伤保险,如果鉴定为工伤的话,由他赔。

工伤鉴定部门你去申请就会给你做,不存在强制鉴定这一说法。

现在先申请做工伤死亡认定,有了结果才能找单位索赔。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款规定,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超过48小时死亡的,按因病死亡处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9-22
心脏病猝死,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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