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学校保险的,已经交了三年的保险了,今年六月突然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查室肾结石,当时比较厉害都已经是肾积水,所以医院当晚叫住院了,晚上问话关于情况,我就说了下,但是我在高中有过一次,当时治愈了,我就说了这条,医生当时就把它写上了,等到我出院拿着近一万块钱的医疗发票,和住院小结,还有病案,用药清单,去找保险公司,结果不行,他说你以前有过这样病史的,一分都不能报,我根本不知道这条,我当时知道有这条我不说,也就没事了,但是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说了这条,现在有点后悔,但是不完全是我的错,我不知道这条,保险公司根本没有把保险单给我啊,我很郁闷,大几千块钱就这样没有了,对于一格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来说,几千块钱,真的很重要,也许这几千块钱我就能继续读完大学,不至于东跑西跑的借钱了!现在想想很难受!但是以我个人的能力祥和保险公司打官司,那是必输得,还是算了!我写这个在于告诉那些在校参保的学生,注意不要说这条!但是我还是有点不服气,有人能告诉我怎么办么?谢谢!
我是今年三月份学校集体买的保险,是意外险,也像业务员说的是学平险。我今年大三,从大一就开始买了!你们的回答都很好,谢谢你们哦!
参考资料:保险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