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有21个成员国,包括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叙利亚、也门、伊拉克、约旦、科摩罗。”
1945年3月22日,在埃及倡议下,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联盟宪章》,阿拉伯国家联盟(简称“阿盟”)正式成立。
密切成员国间的合作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促进阿拉伯国家的整体利益,推动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国籍、护照、签证、司法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
成员国相互尊重国家政治制度,彼此之间的争端不得诉诸武力解决,某一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对其他成员国无约束力。1964年起开始举行首脑会议,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可应成员国要求召开特别首脑会议或紧急首脑会议。
2000年10月,在开罗召开的第11次特别首脑会议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首脑会议,由成员国轮流主持。现任首脑级理事会轮值主席国为突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