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供应链合作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管理水平低。首先,先进的管理意识淡薄。对供应链合作 关系认识不到位,尤其是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的意识不够。其次,新 产品的开发缺乏合作。传统的观念认为,新产品的开发只是制造商的 事,由于各节点企业在产品开发方面缺乏协调和合作,致使各企业很 难从供应链全局出发,因而产生片面性,延长了开发时间,影响了整 条供应链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最后,管理机构宠杂,管理体制松 懈。我国大多数企业部门间、人员间严重缺乏沟通,在生产和服务中 发现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大量制度得不落实。这种落后的管理 水平严重影响了企业间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2.三流关系不畅通。首先,物流范围狭小。我国多数企业达到一 定规模之后,“大而全”、“小而全”的思想严重,对外部资源利用程 度不高,过多的依赖于自制。其次,资金拖欠严重。供应链本身就是 一条伴随着资金流的增值链,但我国供应链合作企业间相互拖欠货 款、以物抵款,直接影响了物流的均衡。最后,信息不充分。我国企 业由于信息通讯设施差、信息交流意识淡薄,合作各方存在极大的信 任危机,导致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极不充分。这些信息 不对称,造成了供应链合作企业间的
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及
牛鞭效 应,从而妨碍了相互之间战略合作关系的存在和发展。
3.法制法规不建全。有关供应链的
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即合同执行情况的约束和对供应链中有关供应采购人员腐败行为的惩 治。一方面,在我国,有关经营合同的履约率是很低的。其原因是有 关合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缺乏诚信方面的立法,执行不严,执行时 间长等。如果法律法规健全,且执行严格,那么实现的违约成本(如 罚款)将高于
履约成本,企业就不会选择违约了。另一方面,在决定 供应商时,供应采购人员收受来自供应商的
贿赂,以牺牲企业利益换 取个人钱物的腐败现象屡见不鲜,但有关法律法规漏洞依然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