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种师团通常是在前线作战,控制的是战线,而不是占领区。控制占领区的多半是警备队、治安军、驻屯混成旅团。旅团就已经是很大的规模了。实际上占领区控制基本不会用到师团。占领区的师团级、旅团级、联队级部队基本上都是集中在一起用于对抗日根据地的进攻。
硬要大材小用,让甲种师团去打治安战的话,治安战需要的是轻步兵,轻型步兵炮,迫击炮,掷弹筒。威力强大的支援武器,如重炮、高炮之类的东西反而会成为累赘。并且甲种师团也缺乏与游击队周旋的经验。
首先,师团下属的野战重炮联队完全派不上用场。其他诸如防空大队、工兵大队、辎重联队等也是。不但不能发挥威力,很多单位反而需要派兵保护。坦克装甲车能发挥不错的作用,但是开销会比较大,效费比不如轻步兵。尤其是对于日本这种惜油如命的情况。
所以把甲种师团用作后方治安的话,效果会比警备部队差很多,同时开销也会大很多。
至于控制多大的面积,完全是视情况而定。治安状况稍好的地区,一个驻屯旅团分散开来,能控制数个地级市甚至半个省大小的区域(要知道日军不是独自战斗,有很多国民党降卒和军伪军协助)。换成甲种师团的话,大抵与之相当。
上图:华北方面军司令部 1937年12月22日 所发《军占领地区治安维持实施要领》节选。这是控制后方占领区的情况。
上图:华北方面军司令部 1941年7月9日所发 《晋察冀边区肃正作战计划》节选。这是对根据地进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