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证明在哪里开

如题所述

判决书生效证明在审判的法院开具。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判决书生效后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认为判决书存在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存在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并且作出相应的判决,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其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不得申请再审。
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十五日是上诉期)如不上诉,判决书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十日是上诉期)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判决书下来时间如下:
(1)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判决一般自立案后三个月内下达;
(2)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立案后六个月内下达,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