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广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三级医疗机构480元、二级医疗机构240元、一级医疗机构120元。
2、非从业居民、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3、老年居民、退休人员:三级医疗机构1120元、二级医疗机构560元、一级医疗机构280元。
4、患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指定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精神病专科病区住院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1、在职职工75%-55%/每人每月300元,即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看病的门诊报销标准提高至75%,而在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也提高至55%。
2、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65%-45%,即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报销标准也提高至65%,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则为45%。
3、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报销比例为80%-50%;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报销比例60%/每人每月100元。
慢性病:在职职工85%-65%,每人每月150元;
广州医保报销多少钱?从上可知,广州市医保报销的额度是由医保报销的比例和起付的标准共同决定的,其中,本市在职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为普通门诊报销75%,慢性病报销85%;起付的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广州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是指广州地区针对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操作流程。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广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费用进行分类,具体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职工需要在就医后携带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和报销材料,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保机构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申请流程包括填写报销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和报销结果通知等步骤。职工可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保机构获取详细的报销政策和申请流程信息,以便顺利享受医保报销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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