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跨省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可以异地报销,现在医保可以全国使用,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拓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该保险一般由政府承办,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2011年07月05日,人社部下发通知,通知说明失业者参加医保个人无需缴费。2015年11月初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表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

2018年5月1日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启动3项措施: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

参考资料:医疗保险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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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9

以江西省为例,跨省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但是需要提前备案,也就是异地就医备案。然后在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绝大多数地区可选择异地定点地区,在选择的地区中所有接入了人社部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均可作为就医的医疗机构。然后在持卡就医,即办理入院手续时就应出示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向本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部分地区可由转诊医院向经办机构递交备案材料,协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原已异地安置的人员,其单位一般会根据社会保障卡发放等情况批量备案。

一、本地备案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一)参保人员因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原因申请异地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备案表》;

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长期安置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

3、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在安置地有当地户籍、住房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因异地转诊原因申请异地备案需提交材料:

1、《江西省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异地发生急诊处理办法:

 参保人员因出差、旅游等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急救住院时,条件允许的可通过传真、公务邮箱等方式报送如下材料,申请异地急诊备案:

1、《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急诊备案表》;

2、相关急诊证明材料,如抢救记录、病危证明书、急诊证明等相应材料;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经办人员对急诊备案材料即时审核,符合急诊标准的即时按急诊备案上传。时间或条件不允许异地备案的,可不备案先行就诊,出院后按照统筹地区相关规定实行零星报销。

扩展资料:

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四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江西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宣传

第2个回答  2018-07-30
  城镇医疗保险可以跨省报销。

  参保居民急诊、急救住院报销比例:

  在当地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

  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第3个回答  2017-09-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报销。

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因此,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保险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超过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6-30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啦!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百度社保所的地址

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

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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