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没有急救资格和行医资格,而又对你造成了比较大的伤害,你可以追究他的责任。但是这个最终要法庭认定,一般的虽然没有急救资格和行医资格,但是常规的急救措施并不要求施救者具备这个资格。如人工呼吸、心肺复苏,在施救过程中没有明显的过错或者故意伤害的行为的话,法庭不会支持你的诉求。还有就是情况危急,而当时又确实无其他可能施救的人或者物的时候,造成的伤害,一般法庭也不支持追责。
至于有人说心善的人不多了,能宽容就宽容。这个说法在造成的损失不大的情况下,可以接受。如果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则不能接受。哪怕是我们对危急情况进行施救,也要考虑自身的能力,不行就赶紧叫救护车或者报警啊,瞎搞搞死人还算心善?还有不少游医骗子就是利用了受害者的这种心理,“我是本着善意来救你的,你看我医药费都只有几十块钱呀”,然而这种往往就导致患者延误就诊时机,导致病情恶化的罪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