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从前在外省做生意。有一次,他的一个客户因个人破产原因未能归还再付清货款(纺织上的),后来上了法院。法院判其必须归还所欠货款,但因破产原因其厂和财产已被查封,所以最后还是要我父亲自己去向其拿。但他又拿不出。现在已经过了七八年了,但限制日期还没到。我父亲说十年内我们还是有权利要回货款的。虽然不知道其现在近况如何,我父亲说现在想去追还这笔货款,不知道要不要什么法律途径,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专业人事帮忙解疑,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