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03
国家明文禁止的。
《保险法》第105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04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新的保险法适当扩宽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允许保险资金用于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此外,还删除了禁止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保险业以外的企业投资的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09-09-04
既然删除了,就是允许了。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合法的嘛。
第4个回答 2015-08-23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条同时规定: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