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现在很多城中村需拆迁,我的招待所也在拆迁范围内,当时签了合同,现在合同还没到期,能够得到补尝吗?

我不是房主,是租的,我想知道如果有补尝的话,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希望大家能帮我回答这个问题,谢谢了..

如果你和房东的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拆迁规定这一点,你只能得到得到你预交的房租的归还,其他由拆迁引起的所有应当得利全部由房东所有,因为房东才是房子的产权所有人,你和房东只是租赁关系,明确的讲,拆迁补偿你是一分钱都得不到。

如果合同有明确的规定,那就照合同执行。

拆不拆迁不关你的事情,只关房东的事情,你所要做的是在接受招待所之前考察清楚你的投资风险由多高,风险高的投资你去投资了,风险就只能由你自己承担。

这个回答也许不是你最想听到的答案,也不好听,但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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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4
城中村房屋拆迁比较特殊,在实践中有的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的地方适用土地管理法,如果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话,作为承租人你有权获得安置伙伴补偿,如果当地适用土地管理法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话,拆迁人不向你直接补偿,而是补偿给房东,而你和房东之间则根据你们的租赁合同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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