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一个法律问题想请教高人,急~希望专业人士能帮忙解答,谢谢~~

我父亲从前在外省做生意。有一次,他的一个客户因个人破产原因未能归还再付清货款(纺织上的),后来上了法院。法院判其必须归还所欠货款,但因破产原因其厂和财产已被查封,所以最后还是要我父亲自己去向其拿。但他又拿不出。现在已经过了七八年了,但限制日期还没到。我父亲说十年内我们还是有权利要回货款的。虽然不知道其现在近况如何,我父亲说现在想去追还这笔货款,不知道要不要什么法律途径,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专业人事帮忙解疑,谢谢了!!!

直接去要或者继续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有没有财产可执行另说,主要是注意不要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导致胜诉权的丧失。另外就是勤盯着点,一旦那边有了钱或者财物赶紧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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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12
当初申请破产时,没有经过法院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吗?如果说你们发现法院当初在对其进行破产裁决时,没有发布法院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那么,法院的行为属于司法不作为,你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诉。请求上一级法院判决当初的破产裁定程序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可能年代久远,但是,你们一定要好好想一想有没有看到过那个公告。如果没有那个公告,那么,他们破产的程序违法,可以请求上级法院对破产申报事宜重新审查。因为会计账薄必须保存20年,审查还有证据。
第2个回答  2009-09-03
起诉请求变卖他的财产
第3个回答  2009-09-03
如果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向当时的执行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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