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双方私人签署了夜总会承包经营协议。现在由于乙方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继续承包。
在协议中第四条规定如下: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承包押金38000人民币,承包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双方并经双方协议同意中止,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如承包期间,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应加倍退还押金给乙方(计76000元人民币)。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押金380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作为赠偿甲方损失。
问题1:此份甲乙双方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甲方非法人代表,协议上也无公章。)
问题2:现甲方说他未说要乙方退出,是乙方单方面要求退出不予以退还,请问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解决?
问题3:如果此类问题需要找律师解决,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请知情人给与回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