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8-21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却说黛玉同姊妹们至王夫人处,见王夫人与兄嫂处的来使计议家务,又说姨母家遭人命官司等语.因见王夫人事情冗杂,姊妹们遂出来,至寡嫂李氏房中来了.
原来这李氏即贾珠之妻.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已入学攻书.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继承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因此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今黛玉虽客寄于斯,日有这般姐妹相伴,除老父外,余者也都无庸虑及了.
如今且说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来审.那原告道:“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恩不尽!”
雨村听了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子使眼色儿,____不令他发签之意.雨村心下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门子服侍.这门子忙上来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雨村道:“却十分面善得紧,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门子笑道:“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把出身之地竟忘了,不记当年葫芦庙里之事?"雨村听了,如雷震一惊,方想起往事.原来这门子本是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8-21
甲戌本又称脂残本,脂铨本。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见于各册首回首页首行。因第1回第8页楔子正文中“出则既名,且看石上是何故事”句上,比他本多出“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15字,指明所据底本年代,故名甲戌本。甲戌年,是乾隆19年(1754)。存十六回。即1至8回、13至16回、25至28回。第4回回末缺下半叶,第13回上半叶缺左下角。四回一册,共四册。每半叶12行,行18字。
甲戌本是现存各抄本中最珍贵的一种,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本来面貌。此本祖本可能是脂砚斋的编辑本。理由是每页版心下部都有脂砚斋的署名,有些地方虚以待补,如若干回的回前诗,仅有“诗曰”空悬。林黛玉眉目描写尚未成文,其下半句以朱笔空围。底本无拼凑现象,正文很少修改,有部份批语系从另本移录。
第3个回答 2006-08-22
自己在网上搜搜都行啊,或者直接去书店看书阿。忒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