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 属于无效婚姻吗

如题所述

不属于。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强迫症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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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31
法定的无效没有这一事由
第2个回答  2014-03-31
不属于无效婚姻
第3个回答  2022-06-21
你说的意思是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对方是吧,强迫症在婚前没有要告知对方的义务,它毕竟是神经症,不是精神病,也不是禁止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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