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22
全日制公司是每天8小时,每周不得高于44小时,超出部分如果不是法定节假日或者周末双休日是按平时工资1.5倍计算的,如果是在双休日是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计算的,如果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时按照平时工资3倍计算的。
第2个回答 2013-10-22
全日制的,按规定是每天8小时,每周5天,一般加班工资是150%,休息日(周末两天)是200%,法定假期(如春节、国庆等)是300%,理由在上面的法条了。
第3个回答 2013-10-22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