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修订。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扩展资料
特征: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3、收入必然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修订。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扩展资料
特征: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3、收入必然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